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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醫(yī)學高等?茖W校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來源:廈門衛(wèi)生人才網 更新:2013-8-26 求職論壇
廈門醫(yī)學高等專科學校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因工作需要,廈門醫(yī)學高等?茖W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人數、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廈門醫(yī)學高等專科學校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2013年8月)》(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2013年8月23日—2013年8月29日(含節(jié)假日),8:30-11:30,14:30-16:30。
報名地點:廈門醫(yī)學高等?茖W校勤業(yè)樓411室人事處(公交126路或530路終點站)
聯(lián)系人:呂老師  林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92-5953827 
(三)報名材料
報名時應提交廈門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1份(附件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報名表貼1張,另2張背書姓名上交),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
1、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
3、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工作經驗等相關材料。
報名表及報名材料復印件恕不退還,報考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四) 學校將根據崗位資格條件組織資格審核小組進行資格審查,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聘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由學校提出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方可招聘。
四、考試辦法
(一)筆試
1、當符合條件的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報考人員與擬聘用人數比例不超過5:1(含5:1)時,該崗位報考人員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超過5:1時所有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筆試。
2、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知識(即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和專業(yè)實踐技能等),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卷面分為100分,合格線6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安排見準考證。
3.加分規(guī)定
(1)從我市應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yè)生服滿現(xiàn)役退伍后3年內參加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的,筆試卷面分加3分。
(2)服務基層畢業(yè)生服務期為2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筆試卷面分加3分。
服務基層畢業(yè)生是指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和“服務社區(qū)計劃”,于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以及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畢業(yè)生。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可同時享受加分,加分后總分不設上限。
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相應項目的加分。
4. 筆試成績?yōu)楣P試卷面分與各項加分之和,將在廈門醫(yī)學高等專科學校網(http://www.xmygz。cn)公示,屆時報考人員可登錄學校網站查詢筆試成績等相關信息。
(二)面試
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測評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yè)技能,由面試考官當場打分,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綜合總分為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而成,有免筆試人員參加面試的,綜合總分為面試成績。
五、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筆試、面試合格者中按綜合總分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進行面試。
(二)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由學校組織到指定的醫(y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一些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一般安排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要求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的項目在體檢時告知。體檢結果由學校通知,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由學校的主管部門另行指定醫(y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它醫(y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要求執(zhí)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三)考核。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學校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
(四)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學校和主管部門綜合考慮筆試、面試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醫(yī)學高等專科學校網(http://www.xmygz。cn)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須于公示結束后三個月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完整資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學校依據《廈門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非在編雇用人員管理暫行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納入派遣管理。
七、其它事項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及非2013年畢業(yè)的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試行)》(2013年版)(附件2)進行專業(yè)條件的設置和審核。
將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試行)》(2013年版)中“××類”下所列專業(yè)的報考者均準予報考;將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yè)的報考者準予報考。相關專業(yè)的認定,由學校會同市衛(wèi)生局負責。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是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中等院;蚩蒲性核(zhí)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通過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yè)、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
(四)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
(五)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位)須是國民教育學歷(位),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本專業(yè)學歷(位)及以上學歷(位)。但如果已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中最低學歷(位)要求而持有崗位專業(yè)要求的同級或更高級學歷(位)的,也可報考。
(六)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yè)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雙學歷(位)證書須為國家或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網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廳網站www.fjedu。gov。cn/sxw_szy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或按規(guī)定經過學歷認證)。
(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具有XX條件“以上”的,含XX條件。
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經歷。
(八)戶籍要求為廈門的,不含在廈各類學校學生集體戶口。
(九)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經社會化評審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由廈門市職改辦最終認定),不含通過非公有制企業(yè)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十)應屆畢業(yè)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2013屆畢業(yè)生。
應屆畢業(yè)生年齡超過崗位要求最高年齡的,由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會同市公務員局研究決定。
(十一) 全日制普通教育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 (具有博士學位者可延長至2013年12月31日),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年齡、工作經歷(經驗)、戶籍、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3年8月29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
如:最高年齡要求30歲是指1983年8月30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十三)招聘的人員應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根據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四)已就業(yè)的報考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其工作調動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十五)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學校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十六)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廈門醫(yī)學高等?茖W校黨委工作部監(jiān)察部門(電話:2981230)實施監(jiān)督。
(十七)報考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十八)有關考試信息將通過廈門醫(yī)學高等?茖W校網。(http://www.xmygz。cn)公示予以發(fā)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九)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上述解釋、規(guī)定僅適用于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廈門醫(yī)學高等?茖W校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溫馨提示:應聘時說明來源于"醫(yī)學全在線招聘網",可以獲取更多應聘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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