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總 論
第三節(jié) 會計基礎
一、會計基礎的概念和種類
《企業(yè)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九條規(guī)定,“企業(yè)應當以權責發(fā)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二、權責發(fā)生制
權責發(fā)生制主要是從時間上規(guī)定會計確認的基礎,其核心是根據權、責關系實際發(fā)生的期間來確認收入和費用。
【例1-3】在權責發(fā)生制下,2010年10月份,某企業(yè)銷售了一批商品,款項沒有收到,而在12月份收到款項,也應當作為10月份的收入。
【例1-4】在權責發(fā)生制下,2010年10月份,某企業(yè)預收了一筆貨款,這時,盡管貨款已經收到,但貨物還沒有發(fā)出,就不能作為2010年10月份的收入,而應作為貨物發(fā)出月份的收入。
權責發(fā)生制要求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已經發(fā)生和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了,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費用。
三、收付實現制
與權責發(fā)生制相對應的一種會計基礎是收付實現制,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現金作為確認收入和費用等的依據。
序號 |
舉例 |
權責發(fā)生制 |
收付實現制 | ||
收入 |
費用 |
收入 |
費用 | ||
1 |
本月預收銷貨款5 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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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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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月預付企業(yè)全年的水電費2 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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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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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00 |
3 |
本月銷售貨物8 000元,實際收到貨款5 000元,余款下月支付 |
8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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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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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月購入辦公用品1 000元,款項尚未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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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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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的行政單位會計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事業(yè)單位除經營業(yè)務采用權責發(fā)生制外,其他業(yè)務也采用收付實現制。
【例題·判斷題】某企業(yè)12月與A公司簽訂了一份明年的供貨合同,會計部門應依據該份合同核算當年收益。( )
[答疑編號4022010203]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根據權責發(fā)生制的要求,在實際發(fā)生銷貨時,會計部門才能確認當年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