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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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來源 |
遼寧中醫(yī)雜志19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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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型 |
丸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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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組成 |
西牛黃0.9g,巴豆霜0.9g,白信石0.9g,朱砂0.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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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減 |
丸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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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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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 |
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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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備方法 |
諸藥加米粉研制成120粒綠豆大小丸劑,每粒含量0.02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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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6-12粒,日1次,早飯后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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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禁忌 |
服藥期間勿用防風(fēng),忌食豬肉。有器質(zhì)性疾病(除腦器質(zhì)性精神障礙者外)及年老體弱孕婦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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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應(yīng) |
連續(xù)服藥可致飲食較差,產(chǎn)生面部浮腫等癥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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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應(yīng)用 |
治療精神疾病160例,男74例,女86例;年齡20歲以下29例,21-30歲88例,31-40歲22例,41-50歲12例,51歲以上9例;病程1年以內(nèi)118例,1-3年15例,3-5年9例,5-10年15例,10年以上3例。根據(jù)1978年中華醫(yī)學(xué)會在南京召開的第二屆全國神經(jīng)精神科學(xué)術(shù)會議擬訂的精神疾病分類法(試行草案標(biāo)準(zhǔn)),將本組病癥分類為:腦器質(zhì)性精神障礙2例,精神分裂癥72例,情感性精神疾病62例,反應(yīng)性精神疾病10例,其它精神病9例,神經(jīng)官能癥2例,人格異常2例,精神發(fā)育不全1例。結(jié)果:癥狀完全消失,自知力恢復(fù),適應(yīng)環(huán)境良好為痊愈,共106例,占66.3%;癥狀減輕或部分消失,尚無自知力,生活部分自理為進(jìn)步,共11例,占6.88%;癥狀無改善為無效,共43例,占26.9%;總有效率為73.13%。痊愈患者中,復(fù)發(fā)38例,占35.85%。治療時間最長60日,最短3日,平均每人治療時間16.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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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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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試驗(yà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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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xué)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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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性質(zh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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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廠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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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論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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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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