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 | |
處方來源 | 中藥材1992,15(4):46 |
劑型 | 洗劑 |
藥物組成 | 酸丹黃乙醇浸出液90ml,樟腦3g,冰片3g,苯甲醇4ml。 |
加減 | |
功效 | |
主治 | 燒燙傷。 |
制備方法 | 取南酸棗樹皮600g,丹參200g,大黃200g,洗凈曬干,粉碎后置于可密封容器中,加入75%的乙醇1000ml,密封浸泡2周,取其濾液,即得酸丹黃乙醇浸出液。按上處方配伍量,量取浸出液90ml,旋將樟腦、冰片、苯甲醇混合溶解即得。 |
用法用量 | 將燒傷創(chuàng)面以常規(guī)消毒處理后,用棉簽蘸取復(fù)方酸棗醇液涂于創(chuàng)面,日3-5次,直到脫痂治愈。 |
用藥禁忌 | |
不良反應(yīng) | |
臨床應(yīng)用 | 用本制劑治療化學(xué)物品燒傷如硫酸、鹽酸、燒堿、液氮等35例;開水、蒸汽、高溫飯湯、牛奶等燙傷23例;其它燒傷如燃燒的硫磺、汽油、液化石油氣、電石、電弧、乙炔等燒傷27例,共85例。結(jié)果:淺Ⅱ度燒傷使用復(fù)方酸棗醇治療,一般于24小時(shí)后即結(jié)痂,2日后可消腫止痛,1周可愈。深Ⅱ度燒傷的治療,一般10-14日可脫痂治愈。在治療期間無1例感染、痂下積膿,而且愈后無色素沉著和瘢痕。 |
藥理作用 | |
毒性試驗(yàn) | |
化學(xué)成分 | |
理化性質(zhì) | |
生產(chǎn)廠家 | |
各家論述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