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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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來(lái)源 |
中藥材1992,1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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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型 |
洗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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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組成 |
酸丹黃乙醇浸出液90ml,樟腦3g,冰片3g,苯甲醇4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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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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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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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 |
燒燙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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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備方法 |
取南酸棗樹(shù)皮600g,丹參200g,大黃200g,洗凈曬干,粉碎后置于可密封容器中,加入75%的乙醇1000ml,密封浸泡2周,取其濾液,即得酸丹黃乙醇浸出液。按上處方配伍量,量取浸出液90ml,旋將樟腦、冰片、苯甲醇混合溶解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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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將燒傷創(chuàng)面以常規(guī)消毒處理后,用棉簽蘸取復(fù)方酸棗醇液涂于創(chuàng)面,日3-5次,直到脫痂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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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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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應(yī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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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應(yīng)用 |
用本制劑治療化學(xué)物品燒傷如硫酸、鹽酸、燒堿、液氮等35例;開(kāi)水、蒸汽、高溫飯湯、牛奶等燙傷23例;其它燒傷如燃燒的硫磺、汽油、液化石油氣、電石、電弧、乙炔等燒傷27例,共85例。結(jié)果:淺Ⅱ度燒傷使用復(fù)方酸棗醇治療,一般于24小時(shí)后即結(jié)痂,2日后可消腫止痛,1周可愈。深Ⅱ度燒傷的治療,一般10-14日可脫痂治愈。在治療期間無(wú)1例感染、痂下積膿,而且愈后無(wú)色素沉著和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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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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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試驗(yà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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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xué)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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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性質(zh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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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廠(chǎng)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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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論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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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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