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公告)號 | CN1732981A |
公開(公告)日 | 2006.02.15 |
申請(專利)號 | CN200510093341.9 |
申請日期 | 2005.08.26 |
專利名稱 | 含有透明質酸的解酒劑組合 |
主分類號 | A61K33/44(2006.01)I |
分類號 | A61K33/44(2006.01)I;A61K31/728(2006.01)I;A61K9/08(2006.01)I;A61K9/10(2006.01)I;A61K9/20(2006.01)I;A61K9/48(2006.01)I;A61P25/32(2006.01)I |
分案原申請?zhí)? | |
優(yōu)先權 | |
申請(專利權)人 | 凌沛學 |
發(fā)明(設計)人 | 凌沛學;龐曉陽;榮曉花 |
地址 | 250014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qū)山大路264號 |
頒證日 | |
國際申請 | |
進入國家日期 | |
專利代理機構 | |
代理人 |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主權項 | 一種含有透明質酸的解酒劑組合,其特征在于,該解酒劑組合的基本組成為透明質酸和活性炭,其中透明質酸包括透明質酸及其鹽。 |
摘要 | 本發(fā)明屬于藥品或保健食品技術領域,涉及一種含有透明質酸的解酒劑組合。本發(fā)明解酒劑組合的基本組成為透明質酸和活性炭。在本發(fā)明解酒劑組合基本組成的基礎上可加入其他活性成分和輔料成分,制備成任何可以口服的制劑。以100克本發(fā)明組合計,其中含有透明質酸0.001~99.99克,活性炭0.001~99.99克。本發(fā)明解酒劑組合的顯著特點在于可協(xié)同發(fā)揮透明質酸和活性炭對酒精(乙醇)的強大吸附作用,顯著降低人體對酒精的吸收,從而明顯減輕因過量飲酒對人體各組織和器官的損傷,同時,還可發(fā)揮透明質酸的黏膜保護作用和促修復作用,對已受損的腸胃黏膜等部位起到保護和促修復作用,且酒前酒后服用效果均顯著,是一種理想的解酒劑組合。 |
國際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