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于9月上旬報到入學。具體時間以我校發(fā)出的“入學通知書”為準。新生報到時,由我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學費及獎學金
(一)學費
自費全日制、自費兼讀制研究生學費標準見附表。
學費一律按學年度收繳,逾期不交者,視作自動退學處理。
上述學費不包括學生的教材費、學生來校接受導師指導的往返交通費、住宿以及辦理各種證件的費用。
(二)獎學金
我校將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號)及《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fā)〈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號)文件規(guī)定,設置港澳臺研究生獎學金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bhskgw.cn。獎學金種類及遴選辦法,將另行通知。
四、培養(yǎng)方式
1. 港澳臺博士或碩士研究生的培養(yǎng)方式基本上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相同, 采取導師個人指導與集體培養(yǎng)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培養(yǎng)方案執(zhí)行,選修課可根據港、澳、臺學生實際情況選修有關課程;
2. 兼讀制碩士學位研究生須按規(guī)定修完課程,至少應修滿30學分,每門必修課程的成績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撰寫與答辯。一般每周應有8 學時接受導師面授。如將面授時間集中使用,一般每月至少到校學習一次。 具體面授時間應在每學期開學后第一周內由導師與學生商定,經學院、系審批,報研究生院備案,以便檢查。
3. 兼讀制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一般應來校修讀外國語課程。 入學時第一外語水平已達要求,可獲準免修,但要參加該門課程的通過考試。
4. 兼讀制博士學位研究生暫未實行學分制。必修課程含第一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yè)課等四門以上(含四門)。每門必修課程的成績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學生每月定期到學校接受導師指導,基礎課及專業(yè)課授課時間由導師與學生商定,報研究生院備案。
5. 其它未盡事宜,按中山大學研究生院有關規(guī)定辦理。
五、學位授予
課程學習成績合格,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guī)定者,經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合格,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