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推免的基本原則及政策
2015年我校接收推免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推免選拔質量,繼續(xù)優(yōu)化研究生教育結構,大力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jiān)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推免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guī)范透明,堅決維護推免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被錄取的推免生在讀研期間,經導師和學院推薦,可優(yōu)先申請碩博連讀,可優(yōu)先推薦國家公派留學項目、參加國內的學術會議和赴國外參加學術交流活動醫(yī) 學全,在線.搜集.整理bhskgw.cn。凡推免生中綜合成績位列本專業(yè)前2%的第一學年可直接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一等獎,其余推免生均可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二等及以上獎。
二、接收推免的時間安排
1、9月25日前我校通過“全國推免服務系統(tǒng)”公布接收推免簡章、專業(yè)目錄、推免接收辦法。各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同時上報本單位復試錄取具體細則、復試具體安排;并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復試錄取具體細則、復試具體安排。
2、9月28日-10月20日,凡是取得推免資格的考生按推免簡章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及時確認我校的網上發(fā)放的復試通知,參加復試。各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根據(jù)研招辦提供的復試名單以電話的形式通知到每位已確認推免考生,并組織本單位的復試。
考生按各基層招生單位復試時間安排報到、驗證領取復試通知書,提供并上交學生證、身份證、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及其他證明學術能力和潛力的材料,每位考生交納80元復試費。
各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復試結束后,應及時將擬錄取名單和有關報表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得延誤。研究生招辦在網上對擬錄取考生發(fā)放待錄取通知書,考生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 “全國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上確認待錄取通知,未確認待錄取的推免生視為放棄我校推免錄取資格。
3、10月20日左右蘇州大學研究生院網頁上公布推免擬錄取名單。
三、加強領導,嚴格紀律,提高推免復試與錄取工作的透明度
接收推免的復試與錄取工作是在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各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接收推免的復試與錄取工作一定要在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統(tǒng)籌領導下開展,完善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機制,集體負責,杜絕隨意性,保證嚴守政策,制定公平、公開、公正、合理、規(guī)范的復試、錄取原則和程序,嚴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醫(yī),學,全,在,線,提,供bhskgw.cn,規(guī)范選拔。不得隨意變更,要向考生公布本單位復試及錄取的原則和辦法,復試工作切不可走過場。各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對未錄取的候選人應作必要的解釋和對遺留問題進行處理。
各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要堅決抵制亂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違反招生規(guī)定以及弄虛作假的招生單位,將根據(jù)不同的情況和性質進行通報批評,并扣減招生計劃。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求其法律責任,以維護學校招生紀律的嚴肅性和確保我校研究生招生的良好聲譽。
學校紀監(jiān)審辦公室參與復試與錄取的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
四、其它
1、錄取的推薦免試生占我校2015年各基層招生單位的招生指標。
2、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醫(yī),學,全,在,線,提,供bhskgw.cn、報考、錄取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本人注冊基本信息、網上報名并全部網上繳費(未繳費的考生視為放棄推免資格)確認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
3、考生可以接受多個復試通知,但只能接受一個待錄取通知,在24小時內未同意待錄取的推免生視為放棄推免資格。
4、我校錄取推免生須保證錄取后能正常進校就讀,不得另行就業(yè)、出國或再次報考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等。
5、我校不接收MBA、MPA、教育管理(專業(yè)學位)推薦免試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