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部分院系2015年港、澳、臺博士生招生選拔辦法
我校2015年繼續(xù)對歷史學系、物理學系、現代物理研究所、力學與工程科學系、材料科學系、高分子科學系、生命科學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系、基礎醫(yī)學院、公共衛(wèi)生學院、藥學院、護理學院、臨床醫(yī)學院、上海市腫瘤研究所、先進材料實驗室16個院系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選拔辦法進行調整,采取“申請——考核”制。具體如下:
1.報名凡報考上述各院系的博士考生,均須在教育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xù),填寫報名表(報名時間及地點:見我校2015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招收研究生簡章)。
2.提交申請材料除須符合“復旦大學2015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招收研究生簡章”上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之外,還需提交下述申請材料(于2015年1月31日之前,將申請材料寄至復旦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邯鄲路220號 郵編:200433)。
①碩士學位論文全文醫(yī).學全.在.線bhskgw.cn(應屆生提交論文主要結果和詳細摘要)。
②有關科研成果、專利、發(fā)表論文等復印件。
③由大學以上機構授予的各類獎項證書復印件。
④攻讀博士學位以前各個階段畢業(yè)院校成績單(須授課單位蓋章)。
⑤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科學研究計劃書(不少于 2000 字)。
⑥其他可以證明考生水平的證明文件。
⑦所申請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初試均須參加初試階段的公共外語課考試(約于2015年4月由報名點安排)。業(yè)務課考試由院系在復試時安排(時間另行通知)。
4.復試依據考生初試外語成績以及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后,確定復試名單并由院系通知考生來校復試。
5.錄取由院系根據考生申請材料的評審結果、初試外語成績、復試成績,綜合計算考生得分,提出擬錄取名單并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