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理工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
(一)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具體復試要求和實施細則另行通知。
(二)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三)我校實行師生互選制。在復試階段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后醫(yī)學全.在線bhskgw.cn,由導師與考生間進行互選,確定導師。
(四)復試期間,所有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必須提供學歷認證報告,無法提供學歷認證報告的考生,不予復試?忌鷮W籍學歷認證方法請見附件。
(五)復試加試
1.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高職高專畢業(yè)考生和本科結(jié)業(yè)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guān)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2. 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3. 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報考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wǎng)絡(luò)教育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guān)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醫(yī).學 全在.線提供bhskgw.cn。
(六)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七)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我校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附件:考生學籍學歷認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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