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站首頁
醫(yī)師
藥師
護士
衛(wèi)生資格
高級職稱
住院醫(yī)師
畜牧獸醫(yī)
醫(yī)學(xué)考研
醫(yī)學(xué)論文
醫(yī)學(xué)會議
考試寶典
網(wǎng)校
論壇
招聘
最新更新
網(wǎng)站地圖
中醫(yī)理論中醫(yī)臨床診治中醫(yī)藥術(shù)語標準中國方劑數(shù)據(jù)庫中醫(yī)疾病數(shù)據(jù)庫OCT說明書不良反應(yīng)中草藥圖譜藥物數(shù)據(jù)藥學(xué)下載
您現(xiàn)在的位置: 醫(yī)學(xué)全在線 > 中醫(yī)理論 > 中醫(yī)書籍 > 正文:禽獸魚蟲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訂正仲景全書金匱要略注:禽獸魚蟲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凡飲食滋味,以養(yǎng)于身,食之有妨,反能為害。自非服藥煉液,焉能不飲食乎?切見時人不閑調(diào)攝,疾 競起,若不因食而生,茍全其生,須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則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難療。凡煮藥飲汁,以解毒者,雖云救急,不可…

凡飲食滋味,以養(yǎng)于身,食之有妨,反能為害。自非服藥煉液,焉能不飲食乎?切見時人不閑調(diào)攝,疾 競起,若不因食而生,茍全其生,須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則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難療。凡煮藥飲汁,以解毒者,雖云救急,不可熱飲,諸毒病得熱更甚,宜冷凍飲料之。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

『注』此言五臟有病,而禁之以五味,何也?肝木病若與之以辛,辛助肺氣,恐克肝也,故肝病則禁辛。心火病若與之以咸,咸能益水,恐水克火也,故心病則禁咸。脾土病若與之以酸,酸味屬肝,恐木克土也,故脾病則禁酸。肺金病若與之以苦,苦味屬火,恐克金也,故肺病則禁苦。腎水病若與之以甘,甘能補脾,脾主克水,故腎病則禁甘。

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腎,四季不食脾。辨曰∶春不食肝者,為肝氣旺,脾氣敗,若食肝則又補肝,脾氣敗尤甚,不可救。又肝旺之時,不可死氣入肝,恐傷魂也。若非旺時,即虛,以肝補之,佳。余臟準此。

『注』此言四時,有宜食,有不宜食者。如春為肝旺,則脾弱,故宜食脾,而不宜食肝,若食肝,則肝益旺,而脾更弱,故曰∶不可救。又云∶肝旺之時,不可以死氣入肝,即《內(nèi)經(jīng)》毋伐天和之意。若伐天和,則傷肝,肝主魂,恐復(fù)傷魂也。若非旺時,即虛,虛則以肝補肝,故謂之佳,余臟準此。

凡肝臟自不可輕啖,自死者彌甚。

『注』謂諸畜獸臨殺之時,必有所驚,肝有所忿,食之俱不利,故曰∶不可輕啖。如獸自死者,必中毒而死,更不可食也。

凡心皆為神識所舍,勿食之,使人來生復(fù)其對報矣。

『注』人與物雖別,而貪生畏死之心則一也,惟其心為神識所舍,故曰∶勿食之。

凡肉及肝落地不著塵土者,不可食之。

豬肉落水浮者,不可食。

諸肉不干,火炙而動,見水自動者,不可食之。

六畜肉,熱血不斷者,不可食之。

諸五臟及魚,投地塵土不污者,不可食之。

『注』以上五條,皆怪異非常,必不可食之。

諸肉及魚,若狗不食,鳥不啄者,不可食之。

『注』凡禽獸不食之肉,必有毒,不可食之。

肉中有如朱點者,不可食之。

『注』朱點,惡血所聚。此色惡不食也。

父母及本身所屬之相,不可食,食之令人神魂不安。

『注』此為仁人孝子之心也。

食肥肉及熱羹,不可飲冷水。

『注』食肥肉熱羹后,繼飲冷水,冷熱相搏,膩膈不行,不腹痛吐利,必成痞變積,慎之慎之。

穢飯、餒肉、臭魚,食之皆傷人。

『注』言敗腐之物,皆不宜食也。

自死禽獸口閉者,不可食之。

『注』凡自死之物,其肉皆有毒,口閉則毒不得外泄,切不可食。

六畜自死,皆疫死,則有毒,不可食之。

『注』疫毒能死六畜,其肉必有疫毒,故不可食。

獸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殺人。

『注』凡獸北向自死,及死不僵而伏地者,食之多殺人。

食生肉飽,飲乳,變白蟲。

『注』食生肉飽,即飲乳,則成濕熱,必變生白蟲。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堅積,宜利藥下之。

『注』疫死牛肉,有毒不可食,食之若洞瀉,為其毒www.med126.com自下,或致堅積,宜下藥利之。

脯藏米甕中有毒,及經(jīng)夏食之,發(fā)腎病。

『注』脯肉藏米甕中,受濕熱郁蒸之氣,及經(jīng)夏己腐者,食之腐氣入腎,故發(fā)腎疾。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方

黃柏搗屑,取方寸匕服。

『注』六畜自死,肉中有毒,中其毒者,以此方服之,苦能解毒也。

食郁肉漏脯中毒方

燒犬屎,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汁亦良。飲生韭汁三升亦得。

『注』郁肉,密藏經(jīng)宿之肉也。漏脯,經(jīng)漏水之脯也。食之中毒,以燒犬屎、人乳汁、生韭汁,量其輕重而解之。

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

大豆?jié)庵笾嬛,?shù)升即解,亦治貍?cè)?/a>、漏脯等毒。

『注』同上郁肉。大豆汁亦能解毒。

治食生肉中毒方

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數(shù)沸,澄清汁,飲一升即愈。

『注』地漿能解諸毒,掘得黃土有泉滲出,謂之地漿。三尺,大概言也,未見黃土,皆穢土,得黃土乃可取用。

治食六畜鳥獸肝中毒方

水浸豆豉,絞取汁,服數(shù)升愈。

『注』食禽肉獸肝,中毒在胃,故用豆豉涌吐其毒。

馬腳無夜眼者,不可食之。(夜眼一名附蟬尸)

『注』凡馬皆有夜眼,若無者其形異,故勿食之。

食酸馬肉,不飲酒,則殺人。

『注』馬肉味酸有毒,故飲酒以解之。

馬肉不可熱食,傷人心。

『注』馬屬火,肉熱火甚,恐傷心,當冷食之。

馬鞍下肉,食之殺人。

『注』鞍下肉,久經(jīng)汗?jié)n,有毒,食之殺人。

白馬黑頭者,不可食之。

『注』《食療》云∶食之令人癲。

白馬青蹄者,不可食之。

『注』白馬青蹄,騎之不利,人食之必取害,故不可食。

馬肉 肉共食,醉飽臥,大忌。

『注』馬肉屬火, 肉屬水,共食已屬不和,若醉飽即臥,則傷脾氣,故曰∶大忌。

馬肉合豬肉食之,成霍亂。

『注』諸肉雜食,恐難消化,亂于腸胃,故成霍亂。

馬肝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人。

『注』《漢史》云∶文成食馬肝而死。故曰∶不可妄食。恐中其毒也。

治馬肝毒中人未死方(馬肝一名懸 )

雄鼠屎二七粒,末之,水和服,日再服。

『注』馬食鼠屎則腹脹,是鼠能制馬也,故中馬肝毒,以此解之。

又方∶

人垢,取方寸匕,服之佳。

『注』人垢,即人頭垢也。用方寸匕,酒化下,得吐為佳。

治馬肉中毒欲死方

香豉(二兩) 杏仁(三兩)

上二味,蒸一食頃,熟杵之服,日再服。

『方解』日華子云∶黑豆調(diào)中下氣,治牛馬瘟毒,杏仁下氣,氣下則毒亦解矣。

又方∶

蘆根汁飲之良。

『方解』蘆根味甘性寒,解諸肉毒。

疫死牛,或目赤,或黃,食之大忌。

『注』牛疫死,目或赤或黃,疫毒甚也,大忌食之。

牛肉共豬肉食之,必作寸白蟲。

『注』牛肉共豬肉食之,脾胃濕熱者,能生寸白蟲,當戒之。

牛腸不可合犬肉食之。

牛肺從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蟲如馬尾,割去勿食,食之損人。

『注』凡牛腸、肺,值三月至五月,濕熱交蒸之時,必生其蟲,戒勿食之。

牛羊豬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內(nèi)生蟲。

『注』古人煉藥多用桑柴火,楮實子能健脾消水,楮木亦可燒用,何以蒸炙諸肉食之即生蟲乎?其或物性相反也。

啖蛇牛肉有毒,食之殺人,不可食。

『注』啖蛇牛何以識認?惟毛發(fā)向后順者是也。

治啖蛇牛肉食之欲死方

飲人乳汁一升,立愈。

以泔水洗頭,飲一升愈。

牛肚細切,水一斗,煮取一升,暖飲之,大汗出愈。

『注』人乳能解馬肝、牛肉之毒,用頭垢吐其毒而愈,用牛肚不甚善。

治食牛肉中毒方

甘草煮汁,飲之即愈。

『方解』甘草味甘,能解百毒。

羊肉其有宿熱者,不可食之。

『注』羊肉性熱,若其人有素熱者,忌食之。

羊肉不可共生魚酪,食之害人。

『注』羊肉熱,與生魚、酪乳共食,必不益人也。

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懸筋,食之令人癲。

『按』此義未詳。

白羊黑頭,食其腦作腸。

『注』諸腦有毒,惟此羊腦食之作腸癰。

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臟。

『注』羊肝、生椒皆屬于火,共食恐損傷人五臟也。

豬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悶。

『注』豬肉滯,羊肝膩,共食則氣滯而心悶矣。

豬肉以生胡荽同食,爛人臍。

『注』胡荽與豬肉不可同食,不可多者,恐動風疾。云爛人臍,此義未詳。

豬脂不可合梅子食之。

『注』豬脂滑利,梅子酸澀,性相反也,故不可合食。

豬肉合葵,食之少氣。

『按』此義未詳。

鹿肉不可合蒲白作羹,食之發(fā)惡瘡。

『注』鹿肉性溫,九月至正月堪食,他月食之,則冷痛。如和蒲作羹食之,發(fā)惡瘡,此義未詳。

麋脂及梅李子,若孕婦食之,令子青,男子傷精。

『集注』李 曰∶人目以陰為體,以陽為用。麋bhskgw.cn/kuaiji/,陰獸也。梅及李味酸苦,亦屬陰類。

孕婦三物合食,則陰氣太盛,陽氣絕少,故令子青盲也。男子精氣宜溫暖,陰盛則精寒。

《本草》云∶麋脂令陰痿

『按』麋蹄下有二竅,為夜目!痘茨献印吩啤迷袐D見麋而生子四目。今三物合食,令子青盲,皆物類相感,胎教慎之。

獐肉不可合蝦,及生菜、梅、李果,食之傷人。

『注』獐肉性溫,八月至十一月食之勝羊肉。余月食之動氣,蝦能動風,生菜、梅、李動痰,合食之皆令人病。

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

『注』凡犬死必吐舌,惟中毒而死,其舌不吐,毒在內(nèi)也,故食之害人。

痼疾人不可食熊肉,令終身不愈。

『注』人有痼疾,不可食熊肉,因熊性猛悍,食之痼疾永不除。

食狗鼠余,令人發(fā) 瘡。

『注』狗鼠食物有余存者,其物必有涎滴,因涎有毒,人若食此物,必發(fā) 瘡。

治食犬肉不消,心下堅,或腹脹、口干大渴,心急發(fā)熱,妄語如狂,或洞下方∶

杏仁(合皮熟研用,一升)

以沸湯三升,和取汁,分三服,利下肉片大驗。

『方解』此以相畏相制之義也,犬肉畏杏仁,故用此而諸證悉除矣。

婦人妊娠,不可食肉及鱉、雞、鴨,令子無聲音。

『注』妊娠食兔肉,令子缺唇;食鱉肉,令子短項;食羊犬,令子多熱;食雞鴨,令子無聲音。此數(shù)者,妊婦皆不當食也。

兔肉不可合白雞肉食之,令人面發(fā)黃。

『注』兔肉酸寒,多食損元氣,絕血脈,令人萎黃。白雞雖得庚金太白之象,實屬風木,能助肝火。二物合食,動脾氣而發(fā)黃,故不可合食。

兔肉著干,食之成霍亂。

『注』兔肉酸寒,陰性也,干姜辛熱,陽性也,性味相反,同食者必成霍亂。

凡鳥自死,口不閉,翅不合者,不可食之。

『注』諸鳥自死,必閉口斂翅,若開口張翅,恐有毒,不可食。

諸禽肉,肝青者,食之殺人。

『注』肝青者,被毒所傷,若食之必殺人。

雞有六翮四距者,不可食之(距,雞腳爪也)。

『注』形有怪異者,有毒,故不可食。

烏雞白頭者,不可食之。

『注』色有不相合者,有毒,不可食。

雞不可合葫蒜,食之滯氣。

『注』雞蒜同食,能動風動痰,風痰發(fā)動,故氣滯。

山雞不可合鳥獸肉食之。

『注』山雞食蟲蟻有毒,與鳥獸肉相反,故戒合食。

肉久食,令人瘦。

『注』雉肉小毒,發(fā)瘡疥生諸蟲,以此則令人瘦。

鴨卵不可合鱉肉食之。

『注』二物性寒發(fā)冷氣,不可合食。

肉不可合李子食之。

『注』雀肉性暖大溫,李子性寒味酸,溫得寒酸而滯氣,故不可合食。

婦人妊娠,食雀肉飲酒,令子yin亂無恥。

『注』雀之性yin,酒能亂性,妊娠當戒食之,古慎胎教也。

燕肉勿食,入水為蚊龍所啖。

『注』蚊龍嗜燕,人食燕者,不可入水。雷公曰∶海竭江枯,投游波而立泛,以蚊龍嗜燕故也。凡渡江海者,切不可食燕肉。

鳥獸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毒。解之方∶

大豆煮汁,及鹽汁,服之解。

『方解』箭傷有毒,凡鳥獸被箭死者,肉毒,人食之,先服鹽汁,次服豆汁,解不及者死。

魚頭正白如連珠至脊上,食之殺人。

魚頭中無腮者,不可食之,殺人。

魚無腸膽者,不可食之,三年陰不起,女子絕生。

魚頭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魚目合者,不可食之。

『注』以上皆怪異之形色,必有毒也。

六甲日勿食鱗甲之物。

『注』六甲值日,食鱗甲物犯其所忌,故曰勿食。

魚不可合雞肉食之。

『注』魚屬火,善動;雞屬木,生風。風火相煽,故勿合食。

魚不得合鸕 肉食之。

『注』鸕 嗜魚,凡物相制相犯者,皆不可合食。

鯉魚 不可合小豆藿食之,魚子不可合豬肝食之,害人。(小豆藿即小豆葉也)

鯉魚不可合犬肉食之。

鯽魚不可合猴、雉肉食之。

醍魚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縮。

青魚 不可合胡荽及生葵并麥食。

鱔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注』以上六條,皆能助熱動風,合食俱不宜。

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

『注』龜多神靈,不可輕食,若酒果合食,更非所宜也。

鱉目凹陷者,及腹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其肉不得合雞鴨食之。

『注』鱉無耳,以目為聽,目凹陷,及腹有王字形者,皆有毒,慎之。性與雞鴨相反,故不可合食。

龜鱉肉不可合莧菜食之。

『注』龜鱉皆與莧菜相反,若合食之,必成鱉瘕。

蝦無須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注』無須腹黑反白者,怪異之蝦也,故不可食。

食膾飲乳酪,令人腹中生蟲為瘕。

『注』膾乃牛、羊、魚之腥,聶而切之為膾,乳酪酸寒,與膾同食則生蟲為瘕,故戒合食。

膾食在胃不化,吐不出,速下除之,久成 病,治之方∶橘皮(一兩) 大黃(二兩) 樸硝(二兩)

上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頓服即消。

『方解』橘皮解魚毒,得硝黃使下從大便而出也。

食膾多不消,結(jié)為 病。治之方∶

馬鞭草上一味,搗汁飲之;蛞姜葉汁飲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藥吐之。

『方解』馬鞭草主治 癖血瘕,破血殺蟲,姜葉解毒,皆可用之。

食魚后食毒兩種煩亂,治之方∶

橘皮濃煎汁,服之即解。

『方解』橘皮味苦辛溫,下氣通神,故能解毒。

食 魚中毒方

蘆根煮汁,服之即解。

『方解』 即河豚魚,味美其腹腴,呼為西施乳。頭無腮,身無鱗,其肝毒,血殺人,脂令舌麻,子令腹脹,眼令目花,惟蘆根汁能解之。

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注』蟹目相背,若目相向,足斑目赤者,有毒,故戒勿食。

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蘇煮汁飲之三升。蘇子搗汁飲之亦良。冬瓜汁飲三升,食冬瓜亦可。

『方解』紫蘇、冬瓜,俱能解蟹毒,故用之。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注』蟹未經(jīng)霜有毒,不可生食,經(jīng)霜則毒無。

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注』蜘蛛有毒,凡落食上不可食,有毒故也。

蜂蠅蟲蟻等多集食上,食之致 。

『注』蟲類有毒,凡蟲集食上者,食之則致 。

...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關(guān)于我們 - 聯(lián)系我們 -版權(quán)申明 -誠聘英才 - 網(wǎng)站地圖 - 醫(yī)學(xué)論壇 - 醫(yī)學(xué)博客 - 網(wǎng)絡(luò)課程 - 幫助
    醫(yī)學(xué)全在線 版權(quán)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lǐng)CP備06007007號
    百度大聯(lián)盟認證綠色會員可信網(wǎng)站 中網(wǎng)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