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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業(yè)藥師考試實行告知承諾制需要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執(zhí)業(yè)藥師(藥學、中藥學)考試實行告知承諾制需要哪些證明材料?相信這是很多執(zhí)業(yè)藥師考生非常關心的問題。為此,邊肖為大家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

(一)選擇告知承諾制的辦理方式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應當認真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認證義務和認證內容、報考人員所作承諾的內容、虛假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報名前應在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中填寫信息,并以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旦提交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其承諾。考試機構不再要求相關證明,按照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宜。

2.報名者可在報名開始前通過報名地省級考試機構門戶網(wǎng)站或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獲取以下內容:

(1)考試名稱、考試科目、報考條件等。

(2)報名及繳費時間、收費標準、聯(lián)系方式等。

(三)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通知書;承諾制的相關告知事項,包括認證內容和材料要求、審查機構的核查權力和申請人的配合義務等。

3.申請人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經(jīng)知道要告知的事項;

(二)符合申請條件;

(三)舉報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4.申請人作出承諾后,可在交費和報名截止前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撤回承諾。撤回受理后,申請人應當按照注冊地考試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宜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在今年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辦理方式

選擇不告知承諾制或不申請告知承諾制的考生,應認真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滿足報考條件所需的認證義務和認證內容、考試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注冊前。本人在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填寫信息后,按照報名地考試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宜,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材料如下:

1.教育證書

2.學位證書

3.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

4.職稱評定和聘用證明

以上就是邊肖為大家整理的告知承諾制的相關介紹。希望以上內容對大家有幫助!更多信息請關注醫(yī)療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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