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決定情況表 | ||||||||||||
考試名稱: | 考區(qū):(蓋章) | |||||||||||
序號 | 考試語種、級別專業(yè) | 考點 | 考場 | 姓名 | 準考證號 | 考場情況記錄單記錄情況 | 具體處理情況 | 備注 | ||||
違紀行為描述 | 違紀編號 | 違紀行為描述 | 違紀編號 | 處理結(jié)果 | ||||||||
1 | ||||||||||||
2 | ||||||||||||
3 | ||||||||||||
填表人:復核人:主要負責人:填表時間: 注:1.所有項目應(yīng)齊全完整,并按“考試語種、級別專業(yè)-考點-考場-準考證號”由小到大順序排列。 2.“處理決定情況”部分請使用規(guī)范性的語言填寫,“處理結(jié)果”中不得出現(xiàn)“建議……”等字樣。 3.若違紀行為描述、違紀編號與《考場情況記錄單》記錄不一致的,請在備注中注明原因或另附情況說明。 4.考試過程中發(fā)現(xiàn)但未在《考場情況記錄單》上記錄的,請另附情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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