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科學基金會科研誠信行為準則
歐洲科學基金會(ESF)和全歐科學院(ALLEA)通過組織系列研討會而制定的本行為準則,主要提出自然、社會科學和人文學科領域中系統(tǒng)研究方面的適當行為以及符合道德原則的做法。這是自我約束的規(guī)則,而不是法律的一部分。本準則不是要取代現(xiàn)有各國的指南或學術指南,而是代表在歐洲范圍內(nèi)就科研界的一系列原則和重要事項所達成的一致。
本行為準則
科研人員、公共和私人研究組織、大學和資助機構必須遵守和促進科學與學術研究中的誠信原則。
這些原則包括:
—— 誠實交流;
—— 進行可信賴的研究;
—— 客觀性論.文.客.服.QQ,81995535;
—— 公正性與獨立性;
—— 開放性和可獲得性;
—— 關心愛護的責任;
—— 合理列出引用文獻及肯定他人的貢獻;以及
—— 對未來的科學家與研究人員負責。
大學、機構和所有其他聘用科研人員的單位,以及為其科學工作提供資金的部門和組織,有責任保證樹立崇尚科研誠信的風氣,包括有明確的政策與程序、對科研人員的培訓與指導以及健全的管理方法,確保人們了解并采用高標準,盡早發(fā)現(xiàn)并盡可能防止任何違規(guī)行為。
偽造,篡改和故意遺漏不理想的數(shù)據(jù)都嚴重違反了科研道德。剽竊違反了對其他科研人員負責任行為的規(guī)則,并間接地對科學造成危害。不能妥善處理這類不良行為的機構同樣有錯誤。對有可信性舉報都應進行調查。對輕微的過錯都應給予批評和矯正。
對所有舉報的調查都應符合國家法律和自然正義。調查應當公正、迅速,并作出適當?shù)慕Y論和實施制裁。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當注意保密,在必要時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進行的調查應當作出結論,即使被舉報人已經(jīng)離開本單位。
在國際合作中的合作伙伴(個人和機構)應事先同意就調查涉嫌違反科研誠信的行為進行合作,同時尊重參與者各自國家的法律和主權。在一個科學的跨國界、跨行業(yè)和跨學科程度都日益增加的世界,經(jīng)合組織(OECD)全球科學論壇的《確?茖W誠信和預防不端行為的最佳實踐》可以在這方面提供有益的指導。
科研誠信的原則
這些原則需要在介紹目標及意圖、報告方法及程序以及進行闡釋時要誠實。研究必須真實可信,有關交流必須合理而充分?陀^性要求所有事實要能被證明論.文.客.服.QQ,81995535,在處理數(shù)據(jù)時要透明。科研人員應當獨立而無偏見,與其他科研人員和公眾的溝通應當開放而誠實。所有科研人員都有對人類、動物、環(huán)境或研究對象關愛的責任。他們在提供引用文獻和介紹他人研究的貢獻時必須表現(xiàn)出公平;在指導年輕科學家和學者時,必須表現(xiàn)出對后代的責任感。
不端行為
科研不端行為對知識構成危害。它會誤導其他科研人員;而在其成為不安全藥品的基礎和不明智立法的依據(jù)等情況下,可能對個人或社會構成威脅;它通過破壞公眾的信任,可能導致使科研受到漠視或被施以不合理的限制。
科研不端行為會以各種形式出現(xiàn):
—— 偽造是指杜撰結果并進行記錄,好像這些結果是真實的;
—— 篡改是指操縱研究過程或改動或略去數(shù)據(jù);
—— 剽竊是利用他人的材料而不對其貢獻給予適當?shù)恼J可;
—— 其他形式的不端行為包括未達到明確的倫理和法律方面要求,如不據(jù)實披露利益關系,違反保密規(guī)定,未取得知情同意以及濫用實驗對象或材料。不端行為還包括對違規(guī)行為的不當處理,如試圖掩蓋不端行為和報復舉報人;
—— 輕微的不端行為可能不會引致正式調查,但由于其會經(jīng)常出現(xiàn)而同樣具有破壞性,所以應當由教師和導師糾正。
所采取的措施必須與不端行為的嚴重程度相稱:一般來說必須證明不端行為是有意而為、明知故犯或罔顧后果的。證實存在問題必須基于充分的證據(jù)?蒲胁欢诵袨椴粦敯o意識的錯誤或意見的不同。威脅學生、濫用經(jīng)費等違規(guī)行為和其他已受一般法律和社會懲罰的不端行為是不可接受的,但不屬于“科研不端行為”,因為其不影響研究記錄本身的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