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素問》卷八第二十六《八正神明論篇》,與上篇相接。自“瀉必用方,以氣方盛”至末,又見《甲乙經(jīng)》卷五第四。
黃帝曰:其法星辰者,余以聞之,愿聞法往古者也。
帝問師古攝生之道。
岐伯曰:法往古者,先知《針經(jīng)》也。
往古伏羲氏始畫八卦,造書契,即可制《針經(jīng)》攝生救病之道。
bhskgw.cn/sanji/驗于來今者,先知日之寒溫,月之盛虛也,以候氣之浮沉而調(diào)之于身,觀其立有驗也。
制《針經(jīng)》之旨獲驗于來今者,由先知寒溫盛虛,以候脈氣浮沉,次用針調(diào)之,以取其驗也。
觀于冥冥者,言形氣營衛(wèi)之不形于外,
形之肥瘦,血氣盛衰,營衛(wèi)之行,不見于外,故曰冥冥也。
平按:“營”《素問》作“榮”。
而工獨知之,以與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沉,參伍相合而調(diào)之,工常先見之,然而不形于外,故曰觀于冥冥焉。
以下解觀也。工人以神,得彼形氣營衛(wèi)之妙,不可知事,參伍相合調(diào)之,符合外不知,故曰觀冥冥。
平按:“以與日之寒溫”,《素問》無“與”字。
通于無窮者,可以傳于后世。
無窮者,謂血氣之妙也。有通之者,可傳于萬代。不通之者,以殺生人,故不能傳之。
是故工之所以異也,然不形見于外,故俱不能見之。
良工觀于冥冥,所知眾妙,俱不可知之。
平按:“不形”,袁刻作“形不”。
視之無形,嘗之無味,故曰冥冥,若神仿fo。
冥冥之道,非直目之不可得見,亦非舌所得之味。若能以神仿fo,是可得也,此道猶是黃帝之玄珠,罔象通之于仿fo。
虛邪者,八正之虛邪氣也。正邪者,身形饑,若用力汗出,腠理開,逢虛風,其中入微,故莫知其情,莫見其形。
胃中無谷曰饑。饑及汗出虛,因腠理開,虛風得入。虛風入時難知,故曰冥冥也。
平按:《素問》“身形”下無“饑”字;“其中入微”作“其中人也微”。
上工救其萌芽,必先知三部九候之氣盡調(diào),不敗救之。
萌芽,未病之病,病之微也。先知三部九候調(diào)之,即療其微,故不敗也。
平按:“必先知”《素問》“知”作“見”;“不敗救之”《素問》作“不敗而救之”。
故曰下工救其已成,言不知三部九候之氣以相失,有因而疾敗之。
疾者,言其速也。
平按:《素問》“故曰”下有“上工”二字;“下工”下有“救其已成,救其已敗”八字;“之氣以相失”作“之相失”三字;“有因而疾敗之”作“因病而敗之也”。
知其所在者,知診三部九候之病脈處而治之,故曰守其門戶焉,莫知其情,而見其邪形也。
但察三部九候,得其病脈,見其邪形,即便療之,以守其門戶,更不須問其情也。
黃帝問于岐伯曰:余聞補瀉,未得其意。岐伯曰:瀉必用方,方者,以氣方盛也,以月方滿也,以日方溫bhskgw.cn/wszg/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也,而內(nèi)針,
方,正也。氣正盛時,月正滿時,日正溫時,身正安時,息正吸時,此之五正,是內(nèi)針時也。
乃復候其方吸而轉(zhuǎn)針之,
此之一正,是乃轉(zhuǎn)針時也。
乃復候其方呼也而徐引針,故曰瀉必用方,其氣乃行焉。
此之一正,是出針時也。瀉用七法,即邪氣行出也。
平按:“其方呼也而徐引針”,袁刻“呼”誤作“吸”;“引”誤作“出”。
補者必用其員者,行也,行者移也,刺必中其營,復以吸也。
員之與方,行針齊實也。行補之法,刺中營氣,留針補也。因吸出針,移氣使氣實也。
平按:“補者必用其員者,行也”《素問》作“補必用員,員者行也”,《甲乙》作“補者行也”。“營”《素問》、《甲乙》作“榮”;“吸”下均有“排針”二字。
故員與方也,排針也。
員之與方,行針之法,皆推排針為補瀉之。
平按:“排針”《素問》作“非針”,王注云:“所言方員者,非謂針形,正謂行移之義!睓z本書《知官能篇》,經(jīng)云:“瀉必用員,補必用方!迸c此不同。楊注云:“員,謂之規(guī),法天而動,瀉氣者也。方,謂之矩,法地而靜,補氣者也。瀉必用方,補必用員,彼出《素問》,此是《九卷》方員之法,神明之中,調(diào)氣變不同故爾!睋(jù)此,則方員之義,一言其法,一言其用,不必執(zhí)也。
養(yǎng)神者,必知形之肥瘦,營衛(wèi)、血氣之盛衰。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yǎng)也。
養(yǎng)神之道:一者須知形之肥瘦,二者須知營衛(wèi)二氣所行得失,三者須知經(jīng)絡血有盛衰。知此三者調(diào)之,神自養(yǎng)矣。
平按:“營”《素問》、《甲乙》作“榮”。
黃帝曰:妙哉論也!
妙者,言得其神之精秘者也。
辭合人形于陰陽、四時、虛實之應,冥冥之期,其非夫子,孰能通之?
言微妙之辭,以人形合于陰陽,一也;合于四時,二也;合于虛實,三也;合于冥冥,四也。非夫子窮微極妙之通,孰能為此論也?
平按:《素問》“合”上無“辭”字。
然夫子數(shù)言形與神,何謂形?何謂神?愿卒聞之。
知形為精,知神為細,粗細莫辨,故須問之。
岐伯曰:請言形,形乎形,目冥冥,
形乎形者,言唯知病之形與形,不見其妙,故曰冥冥也。
平按:“冥冥”《甲乙》作“瞑瞑”。
問其所痛,索之于經(jīng),惡然在前?
言粗無知,問病所以診索經(jīng)脈,何能知其病之在前?
平按:《素問》“問其所痛”作“問其所病”,《甲乙》作“捫其所痛”!皭喝弧薄端貑枴贰ⅰ都滓摇纷鳌盎廴弧,據(jù)本注“何能知其病之在前”,應作“惡”,平聲。
按之不得,復不知其情,故曰形。
按人迎、寸口,不知病情,故但知形。
黃帝曰:何謂神?岐伯曰:請言神,神乎神,不耳聞,目明心開為志先,
能知心神之妙,故曰神乎神也。神知則既非耳目所得,唯是心眼開于志意之先耳。
平按:《素問》、《甲乙》“不耳聞”作“耳不聞”;“為志先”作“而志光①”。
①“光”,今本《素問》、《甲乙經(jīng)》均作“先”,恐蕭氏誤也。
慧然獨悟,口弗能言,
神得內(nèi)明,言名之所不能及也。
平按:《甲乙》“悟”作“覺”。
俱見獨見,
眾庶俱見,而工獨見。
平按:“俱見”《素問》、《甲乙》作“俱視”。
適若昏,昭然獨明,若風吹云,故曰神。
適將若在昏中,昭然獨明。又解起惑除,若風吹云。如斯得者,因謂之神也。
平按:《甲乙》“適”作“象”。
三部九候為之原,九針之論不必存。
三部九候為神得之原,九針之論粗而易行,故不必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