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黑龍江省腫瘤內科醫(yī)學高級主任醫(yī)師申報評審復習資料—腦腫瘤(二)
第十節(jié) 腦 腫 瘤
【 治療原則 】
1.手術治療:手術切除是腦腫瘤最基本治療方法。原則是在保存神經重要功能的前提下盡量切除腫瘤。較小表淺腫瘤應爭取全部切除,額極、顳極或小腦半球的腫瘤可做腦葉連同腫瘤一并切除。重要功能區(qū)腫瘤應行瘤內切除,保護腦的重要功能。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bhskgw.cn但仍有部分病例由于涉及重要結構或位于特殊部位,無法進行手術切除。對于這些病例可采用姑息性手術,如腦脊液分流術、顱減壓術等,以暫時緩解增高的顱內壓,為其他輔助治療創(chuàng)造較好的條件。
2.放療:
(1)適應證:
1)手術未能徹底切除者;
2)腫瘤位于極重要的部位,手術切除危及病人生命,如中腦、橋腦、皮質運動區(qū)等;
3)有明確的臨床證據(jù)但無組織學證據(jù)(如腦干腫瘤);
4)手術完全切除后復發(fā),無再次手術指征;
5)垂體腫瘤;醫(yī)學全在,線bhskgw.cn
6)腦轉移瘤。
(2)各類腦腫瘤的放療:
1)膠質瘤:
星形細胞瘤:Ⅰ級:手術未完全切除者可給局部野放療;Ⅱ級以上手術未完全切除者,必須行術后放療,先給予局部擴大野或全顱照射40Gy/4周,然后縮野追加照射至總量為55~60Gy/5~6周。
少突膠質細胞瘤:bhskgw.cn如手術后病灶有殘留則行術后放療,劑量為60~65Gy/6~7周。
室管膜瘤:bhskgw.cn多數(shù)病例手術不能完全切除,術后應行放療。對低分化的幕下腫瘤應行全中樞系統(tǒng)照射加局部加量照射;對幕上病例只照射腦室系統(tǒng),劑量為50~55Gy/6~7周。
髓母細胞瘤:對放射高度敏感,行全中樞系統(tǒng)照射加局部加量照射。一般全腦、全脊髓劑量為30Gy/3~4周,瘤床局部加量20~25Gy/2~3周。
2)非膠質瘤:
腦膜瘤:對分化差或手術不徹底及腦膜肉瘤者術后可做放療,劑量為45~50Gy/5~6周。
顱咽管瘤:行術后放療,劑量為50~65Gy/6~7周。
脊索瘤:行術后放療可抑制腫瘤生長,減輕癥狀,劑量為50Gy/6~7周。
松果體瘤:如為生殖細胞瘤則行全中樞神經系統(tǒng)照射加局部加量照射,全腦、全脊髓劑量為30Gy/3~4周,原發(fā)灶局部總量為50Gy/5~6周。bhskgw.cn良性腫瘤則適于手術切除,不宜手術則局部加量照射至55Gy/5~6周。
3)垂體腺瘤: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bhskgw.cn
對手術未能全切除的病人可行術后放療;對小的或中等大小的腫瘤,或輕度向鞍上擴展而無明顯視野改變者,或因其它疾病不宜手術者,可行單純放療。劑量為45~50Gy/4.5~5周。
4)腦轉移性腫:
一般行全腦照射30~40Gy/2~3周,對單個病灶可縮野追加10~20Gy/1~2周。
3.化療:
適用于各種膠質瘤及生殖細胞瘤。bhskgw.cn常選用高脂溶性、能透過血腦屏障的化療藥物,如VM26、CCNU、BCNU、ACNU、及PCB等,BLM、MTX、VCR和CDDP等藥物一般均與其他藥物聯(lián)用。
【 療效及出院標準 】
療效按WHO制定的實體瘤療效判斷標準判定。凡達到臨床治愈或好轉,病情相對穩(wěn)定者可出院。
( 李先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