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華法林鈉片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WARFARIN SODIUM TABLETS |
拼音名 | HUAFALINNA PIAN |
藥品類別 | 抗凝血藥及溶栓藥 |
性狀 | 本品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顯白色。 |
藥理毒理 | 本品為雙香豆素類中效抗凝劑。其作用機制為競爭性對抗維生素K的作用,
抑制肝細胞中凝血因子的合成,還具有降低凝血酶誘導的血小板聚集反應的作
用,因而具有抗凝和抗血小板聚集功能。 |
藥代動力學 | 口服胃腸道吸收迅速而完全,生物利用度高達100%。吸收后與血漿蛋白結(jié)
合率達98%~99%,能透過胎盤,母乳中極少。主要由肺、肝、脾和腎中儲積。
由肝臟代謝,代謝產(chǎn)物由腎臟排泄。服藥后12~18小時起效,36~48小時達抗
凝高峰,維持3~6d,t1/2約37小時。 |
適應癥 | 適用于需長期持續(xù)抗凝的患者:① 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發(fā)展,用于治療血
栓栓塞性疾;② 治療手術后或創(chuàng)傷后的靜脈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輔
助用藥;③對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術后血栓并發(fā)癥危險者,可予預防性用藥。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沖擊治療口服第1~3天3~4mg(年老體弱及糖尿
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給維持量一日2.5~5mg(可參考凝血時間調(diào)整劑量
使INR值達2~3)。因本品起效緩慢,治療初3天由于血漿抗凝蛋白細胞被抑制
可以存在短暫高凝狀態(tài),如須立即產(chǎn)生抗凝作用,可在開始同時應用肝素,待本
品充分發(fā)揮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
不良反應 | 過量易致各種出血。早期表現(xiàn)有瘀斑、紫癜、牙齦出血、鼻衄、傷口出血經(jīng)
久不愈,月經(jīng)量過多等。出血可發(fā)生在任何部位,特別是泌尿和消化道。腸壁血
腫可致亞急性腸梗阻,也可見硬膜下顱內(nèi)血腫和穿刺部位血腫。偶見不良反應有
惡心、嘔吐、腹瀉、瘙癢性皮疹,過敏反應及皮膚壞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現(xiàn)雙側(cè)
乳房壞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貧血以及大范圍皮膚壞疽;一次量過大的尤其危險。 |
禁忌癥 | 肝腎功能損害、嚴重高血壓、凝血功能障礙伴有出血傾向、活動性潰瘍、外
傷、先兆流產(chǎn)、近期手術者禁用。妊娠期禁用。老年人或月經(jīng)期應慎用。 |
注意事項 | (1)嚴格掌握適應癥,在無凝血酶原測定的條件時,切不可濫用本品。
(2)個體差異較大,治療期間應嚴密觀察病情,并依據(jù)凝血酶原時間INR
值調(diào)整用量。治療期間還應嚴密觀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隱血、血
尿等,用藥期間應避免不必要的手術操作,選期手術者應停藥7天,急診手術者
需糾正PTINR值≤1.6,避免過度勞累和易致?lián)p傷的活動。
(3)若發(fā)生輕度出血,或凝血酶原時間已顯著延長至正常的2.5倍以上,
應即減量或停藥。嚴重出血可靜注維生素Kl10~20mg,用以控制出血,必要時可
輸全血、血漿或凝血酶原復合物。
(4)由于本品系間接作用抗凝藥,半衰期長,給藥5-7日后療效才可穩(wěn)定,
因此,維持量足夠與否務必觀察5-7天后方能定論。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1)易通過胎盤并致畸胎。妊娠期使用本品可致“胎兒華法林綜合征”,發(fā)
生率可達5~30%。表現(xiàn)為骨骺分離、鼻發(fā)育不全、視神經(jīng)萎縮、智力遲純,心、
肝、脾、胃腸道、頭部等畸形。妊娠后期應用可致出血和死胎,故妊娠早期3
個月及妊娠后期3 個月禁用本品。遺傳性易栓癥孕婦應用本品治療時可給予小
劑量肝素并接受嚴密的實驗監(jiān)控。
(2)少量華法林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婦女每日服 5~10mg,血藥濃度一
般為0.48-1.8μg/ml,乳汁及嬰兒血漿中藥物濃度極低,對嬰兒影響較小。 |
兒童用藥 | 應按個體所需調(diào)整劑量。 |
老年患者用藥 | 老年人應慎用, 且用量應適當減少并個體化。 |
藥物相互作用 | 增強本品抗凝作用的藥物有:阿司匹林、水楊酸鈉、胰高血糖素、奎尼丁、
吲哚美辛、保泰松、奎寧、利尿酸、甲磺丁脲、甲硝唑、別嘌呤醇、紅霉素、氯
霉素、某些氨基糖苷類抗生素、頭孢菌素類、苯碘達隆、西米替丁、氯貝丁酯、
右旋甲狀腺素、對乙酰氨基酚等。
降低本品抗凝作用的藥物:苯妥英鈉、巴比妥類、口服避孕藥、雌激素、消
膽胺、利福平、維生素K類、氯噻酮、螺內(nèi)酯、撲痛酮、皮質(zhì)激素等。
不能與本品合用的藥物:鹽酸腎上腺素、阿米卡星、維生素B12、間羥胺、縮
宮素、鹽酸氯丙嗪、鹽酸萬古霉素等。
本品與水合氯醛合用,其藥效和毒性均增強,應減量慎用。維生素K的吸收
障礙或合成下降也影響本品的抗凝作用。 |
藥物過量 | |
貯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包裝 | |
有效期 | |